1月15日下午,在市工人体育馆举行的“崇高的荣誉”——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电视颁奖会暨北京市政法系统春节联欢会上,平谷法院喜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林代表该院领奖,14名干警参加了颁奖会。
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两年评选一次,在此次评选活动中,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各部门齐心协力,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最终荣获“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两项殊荣。这是该院继2005年获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之后,首次获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全市政法系统仅有十家单位获此殊荣。
两项荣誉的获得是该院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对该院近两年工作的充分肯定。该院干警纷纷表示,将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在新的一年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