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平谷法院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派驻12人分别到平谷镇、东高村镇、夏各庄镇等12个镇乡担任法制村长。各位法制村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充分发挥了构建法治社会主力军的作用,推进了法制村长活动全面、深入、有效的开展。
一、职能定位准。结合区委政法委的统一要求和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尤其是考虑到我院选派人员具有辖区法制村长和法院法官的双重身份,院法制村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我院法制村长的职责定位,即以法律宣传为主,根据任职村庄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咨询、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是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咨询员,对村委会和村民两个层面提供法律服务。法制村长不能包办管理事项,不能干预基层村委会组织的自治事务,不能滥用职权插手农村经济纠纷,不能开展和法官工作不相符的工作。这一准确的定位使法制村长既能遵守公正中立的职业要求,又能切实推进辖区乡镇的法制建设,确保了法制村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选人用人准。院法制村长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法制村长人员的选派工作,研究决定选派的12名法制村长均为具有审判职称和丰富经验的资深法官,且大多数是该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同时,院法制村长领导小组与各镇乡党委积极协商,分别将法制村长分配到最能发挥自身优势的村子中,实现了人员分配的最优化。我院选派的法制村长不仅熟悉乡村的社情民意,具有平复农村矛盾的娴熟技巧和解决村民纠纷的工作能力,而且具有丰富的法制宣传经验,切实有效地履行了法制村长的工作职责。
三、抓工作切入点准。各位法制村长到任后,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与村委会干部座谈等形式,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针对活动初期部分群众不理解、不信任的情况,我院法制村长通过帮助派驻村村民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来获得村民们的信任和配合。如随着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进程的加快,村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相邻关系的纠纷逐渐增多,法制村长为派驻村送去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单行本;在派驻村开展法律宣讲会,结合具体案例,宣传法律规定和农村常见纠纷的应对方法;定期参加辖区村镇的村务会议、镇务会议,促进村两委班子依法行使村民自治权力、促进镇政府依法行政;针对村民涉诉上访等问题,积极与两委班子沟通,亲自深入派驻村调查研究,在充分了解各方矛盾的基础上寻找化解矛盾的最佳方式。
四、典型宣传准。在法制村长活动中,我院注重培养、挖掘和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从12名法制村长中严格精选出曹晓波、王连合、潘友彬、张海成、张立军5名优秀法制村长,以宣传表扬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扎根基层、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干警,从而有效提升了我院干警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有力塑造了我院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优秀法制村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推进了法制村长的工作取得实效,提高了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