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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推出“贴心三招”帮助农民工讨薪
作者:东高村法庭 姜首领  发布时间:2010-01-26 16:47:38 打印 字号: | |
  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案件又呈现大幅增长的态势,且案件多呈现农民工工时短、工钱少,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被告住址或被告恶意躲债的特点。为使农民工快捷、低成本地拿到工资,平谷法院东高村法庭在原有的“农民工讨薪速审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又采取了以下“贴心三招”。

  一是缓立案、快调解。对于证据充分的农民工讨薪案件,该庭及时启动速审机制,快立快审快执。但实际中一些农民工在起诉时既无合同、也无欠条,只有工友的证人证言,证据十分不充分,如果直接快速立案,一方面会使农民工面临较大诉讼风险,一方面在年底结案紧张的情况下进入诉讼程序反而会使农民工等待的时间更长,且会增大法官的办案压力。为此,该庭要求立案接待法官不急于立案,而是充分利用7天的立案期,联系被告方,了解相关事实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即使调解不成,也完全了解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降低农民工的诉讼风险。

  二是有效配合、灵活送达。对于一些恶意逃避债务,白天通常不在住所地的被告,或经常更换住址,住所地不确定的被告,该庭与农民工紧密配合,要求农民工进一步查清被告住址或活动规律,为法庭提供线索,使法庭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找到被告或利用中午、夜间、周末等时间成功送达,避免因被告地址不准确或家中无人而无效送达,致使农民工再另行交纳邮寄费,或导致撤诉、公告送达,增加农民工的诉累。

  三是集体公告送达。实践中,农民工往往工资较低,一般也就几百元钱,而有些案件确实只能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致使农民工的工资甚至不够支付报社征收的公告费,得不偿失。为使农民工能够以最小的成本尽快地讨回工资款,该庭积极与北京高院负责公告送达的同志多次协调,促成了集体公告送达的实现,使五位农民工一起公告送达,从而降低了每个人的公告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胡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