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平谷区邮政速递分公司对平谷法院司法建议表示高度重视
作者:民三庭 吕香妮   发布时间:2010-01-26 17:06:36 打印 字号: | |
  日前,平谷法院民三庭向北京市平谷邮政速递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反映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在投递司法专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一、司法专递投递不及时,影响办案周期,造成当事人不满情绪。建议强化司法专递是审判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意识,树立“邮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完善邮政投递工作的监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专递及时送达当事人。二、收件人签字不规范,法官不能确定是否合法送达,从而造成法官无法决定是否缺席开庭。建议明确规范签字的重要性,专递人员应要求收件人签字工整,并注明收件人身份证号码;如不是被送达人本人签字,应当注明与被送达人的关系。三、投递邮件时间不灵活,导致司法专递不能有效送达。建议灵活安排送达时间,对于第一次送达家中无人的,应利用其它时间安排有效送达。

  平谷邮政速递分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十分重视,针对上述问题开展了讨论,并表示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一、明确司法专递的性质和重要性,针对建议书的内容对公司员工进行教育,加强员工对司法专递邮件投递工作的重要认识。二、规范司法专递投递工作,明确投递程序和具体投递要求。投递中规范收件人签字,强调员工在收件人个性签字后加缀工整字体。如是他人代收,要求批注证件号并注明关系。三、合理、有效地安排投递时间,针对司法专递的特点灵活安排投递时间,并提供外省专递邮件提前查询服务,保障司法专递的有效送达。针对回执反馈不及时问题积极向市公司反映情况,并与省市局做好连接工作。
责任编辑:杨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