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度北京市法院行政审判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平谷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胡兰芳撰写的(2009)平行初字第12号行政判决书荣获2009年度全市法院系统行政审判优秀法律文书三等奖。
近年来,平谷法院将裁判文书制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对待,从抓源头、抓环节、抓收尾入手,切实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质量,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可读性和社会认可度。该院行政庭强化质量责任意识,着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曾多次在市高院行政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中获奖。此次获奖将激励全庭干警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行政裁判文书质量,更好地维护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