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精神,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市高级法院和区委组织部的培训安排,平谷法院于2010年5月18日至20日在平谷区委党校成功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人民陪审员审判业务培训班。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林,党组成员、副院长石东弘,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周正奎,教培科副科长赵晓琳等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刘晓林副院长做了热情洋溢的发言,他对人民陪审员多年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培训班表示了感谢,肯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重要意义,向人民陪审员介绍了该院2009年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思路,并就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发挥提出了具体的希望。周正奎主任对培训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培训得到了该院领导的高度重视,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培训方案,并由教培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培科与区委党校一起对培训班的时间、地点、人员通知、日程安排、材料分发、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上进行了详细筹备和落实,为培训班的顺利举办提供了保障。为保障培训班的师资力量和培训实效,该院特别邀请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齐丽华、杨蔼及该院刑庭庭长王晓蓉、金海湖人民法庭庭长张久新及执行庭优秀助审法官裴纪为人民陪审员授课。
齐丽华委员结合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及审理民事案件所要注意的问题。杨蔼委员也对行政诉讼的特点、原则、内容和审判思路作了详细阐释。王晓蓉庭长、张久新庭长及裴纪法官也就刑事法律法规、民事审判实务、执行工作规范及实务等问题进行了生动讲授。培训班课程设置合理,内容丰富,采用了授课人员面授、课堂讲解与分组讨论相结合、交流法律知识与审判经验、陪审经验互动交流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整个培训过程秩序良好,各位陪审员都能够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报到签到并参加了全程培训,确因公、私事需外出的,也严格履行了请假手续。陪审员们表现了较高的学习兴趣,能够自觉遵守课堂秩序,用心听讲,踊跃提问,积极与老师进行互动交流。培训班取得了圆满成功。
此次培训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法律意识、增长了他们的法律知识,为其有效参与审判提供了重要的知识保障,对其更好的履行陪审职责、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