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8位当事人的代表杨某专程为平谷法院大华山法庭送来锦旗,赞扬平谷法院法官“办案公正,为民维权”。
2000年3月至2006年5月间,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某商贸公司在对平谷区某景区进行共同开发建设过程中,共同雇佣杨某等48位农民工在该景区工作。截至2006年5月31日,两家公司共拖欠48位农民工工资共计37万余元。农民工因多次索要工资未果而将两家公司诉至本院,要求两公司连带给付拖欠的工资。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农民工人数众多、标的数额较大,对当地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影响大,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并多次依法调查取证,查阅相关案件卷宗材料,并加班加点撰写法律文书,及时依法宣判,目前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杨某等48位农民工在领取工资后非常高兴,送来锦旗对平谷法院法官的公正、高效、亲民的作风和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