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谷区法院民三庭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采取“五对接”措施,促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了调解在定纷止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0年第一季度,该院民三庭调撤率为77.83%,较去年同期增长9.17%。
一、人员对接。该庭指定一名资深法官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及业务培训,帮助人民调解组织提高调解能力。
二、程序对接。对于简单的民事纠纷,法官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直接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由办案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进行调解。
三、调解方式对接。该庭根据案件和当事人情况,邀请阅历丰富、威望较高的民调组织人员参与到法庭调解过程中,将法官重法理式调解与民调组织人员重情理风俗式调解相融合。
四、法院办案与巡回审理对接。该庭在较偏远的乡村设立巡回审判点,与民调组织人员一起就地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开庭巡回审理,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深化普法宣传。
五、人民调解协议与法院文书法律效力的对接。对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威信,增强民调组织处理民事纠纷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