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东弘与平谷区司法局部门领导就基层法庭立案前调解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平谷区司法局徐三果科长、陈小光副科长及峪口镇司法所罗相阳所长、张金燕副所长,平谷法院研究室主任曹晓波、峪口法庭负责人熊仕明及部分基层法庭干警、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熊仕明同志首先介绍了峪口法庭组成人员、辖区范围、案件数量、纠纷的主要类型、法庭立案和调解工作现状,并对基层法庭与基层司法所加强联动、建立立案前调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设想。司法局徐三果同志对基层司法所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做法进行了介绍,并表示非常赞同、大力支持基层法庭与司法所的立案前调解工作。随后,与会人员就立案前调解的主要形式、工作流程、处理纠纷的类型、处理结果及案卷归档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最后,石东弘副院长指出立案前调解是部门联动、搭建调解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纠纷的有益尝试,对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共同维护辖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立案前工作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加强沟通、相互配合。法庭与司法所联动进行立案前调解工作时,法院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引导、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做好调配管理、组织培训和纠纷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强案前调解与诉讼的衔接,防止以拖促调、久调不决。
二、健全制度、加强保障。在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和总结自身实践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立案前调解工作规范,明确立案前联动调解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以制度建设促工作开展。同时,联系法院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为附设在法庭工作的人民调解员提供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等,为立案前调解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三、总结经验、推广成果。在推进立案前调解工作过程中,要增强宣传意识,将好的举措、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宣传出去、推广开来;要注意总结,对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要及时弥补完善;要增强创新意识,提高举一反三的能力,在与司法所联动调解的基础上,探索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动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集多种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