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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研究制订《关于庭审过程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办法(试行)》、《旁听证办理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1-11-29 10:44:28 打印 字号: | |
  2011年11月24日,平谷法院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庭审过程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办法(试行)》、《旁听证办理规则(试行)》。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石东弘主持,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及有关审判业务庭的领导参加。

  为了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维护正常的法庭秩序,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该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庭审过程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办法(试行)》、《旁听证办理规则(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关于庭审过程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办法(试行)》从庭审中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理、证据保存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审判庭、法警队、技术部门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职责。《旁听证办理规则(试行)》对旁听证的发放对象、办理程序、主管部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最后,石东弘副院长强调指出,两个文件的制订,对于保障庭审安全、顺利、有序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庭审的规范化水平,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图文:于思涛   审核人:毛蕾      签发人:曹晓波
责任编辑:平谷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