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大华山法庭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0件,审结202件,调撤率为75.2%。大华山法庭今年推行四项机制,更好为辖区司法服务。
一是建立程序跟踪机制。大华山法庭辖区农民较多且诉讼能力弱,部分当事人只关注案件结果,对司法程序重视不够,经常出现忘记开庭现象,不能简单以撤诉或缺席处理。为保障案件实质公正和审理程序的顺利进行,该庭做好案件记录、登记,并确立审理程序提醒服务制度,即在开庭前一天,由法庭专职导诉员统一电话提醒,确保案件顺利审理;为督促义务履行人及时履行,结案后及时提醒、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
二是强化程序主动机制。大华山法庭根据案件情况在案件审理时,加大释明工作力度,适当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对弱诉讼能力当事人进行程序引导;联合其他机关部门,主动进行司法调查,扩大调查取证的范围;根据案情征询当事人意见,通过简化部分程序,促进案件迅速解决。
三是全面调查事实机制。加大案件事实的调查,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在查清纠纷争议焦点的事实后,加大案件事实调查的范围,如针对金钱给付义务案件,调查义务人经济状况、后期给付能力等,以实际情况考虑,通过分期履行、逐步到位、变换履行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和解、调解。针对抚养、赡养类案件,调查各当事人家庭实际状况,确立纠纷解决方案。针对相邻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察、走访调查,结合村政村规,综合平衡各方利益,逐步达成解决方案。
四是强化司法预警机制。针对农村多发案件,如相邻关系案件,联合司法所、村委会组织基层司法工作者及村民旁听案件,采取典型宣传、说法教育工作,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预防;对部分单位因制度不全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完善制度、科学管理,以预防类似纠纷频频发生;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联合村委会,对村干部及村民,结合新农村建设中易发生、常发生案件相关的法律,如《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举行不定期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