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递进式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联合为平谷法院民四庭法官张翠萍、书记员杜晓楠送来锦旗,称赞她们“尽心尽力、化解矛盾、秉公执法、公平正义”。
2011年11月28日,司某某在为某通讯公司提供车辆驾驶工作时,驾驶某通讯公司所有的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司某某受重伤,共花费医疗费40余万元(其中某通讯公司垫付17.8万元)。经鉴定司某某构成二级伤残,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司某某主张其与某通讯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委裁决司某某与某通讯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某通讯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后经一审、二审判决确认某通讯公司与司某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司某某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进行递进式化解工作中,张翠萍法官、庭长张书明及主管院长张军分别找司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即司某某之子司某谈话,司某表达了想与某通讯公司调解的意愿。考虑到司某某受伤较重,确实给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主管院长张军及庭长张书明指示承办法官尽全力做双方调解工作。后张法官多次找某通讯公司的负责人沟通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某通讯公司除已垫付17.8万元外再一次性给付司某某30万元,某通讯公司在春节前将钱款给付司某。随后司某某向法院提交了撤回申诉申请书,至此,司某某申诉案件因双方和解而成功化解。
为表达感激之情,某通讯公司与司某共同定做了一面锦旗,并于节后上班第一天送到法院,高度赞扬张翠萍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