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实现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平谷区法院探索实施“三项倾斜”政策,着力优化审判一线部门人员结构,着眼于长远发展,努力打造专业化、精英化和年轻化的审判队伍。
一是新录用人员的分配工作向审判一线倾斜。今年,该院将新录用的法官助理全部分配到审判一线部门,其中一半的法官助理被分配到了基层派出法庭,并根据新录用人员所学的专业与研究方向合理确定庭室。这一举措不仅为审判队伍及时补充了新鲜血液,也为法官助理逐渐成长为法官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为实行法官助理定向培养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向审判一线部门倾斜的基础上,又重点向基层派出法庭倾斜,通过与最普通群众的接触,帮助新录用人员了解民生、体察民情,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全院人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的向审判一线倾斜。鉴于目前审判队伍中资深法官和 业务骨干总体数量较少的实际情况,该院实行了以一对多的带教导师制度,并根据导师擅长的领域和专业进行合理调配。通过法官培养模式的改革,构建一种传承司法经验、培养青年法官、提高司法能力的培养模式。该院针对各审判庭法官的特点制定了长期的业务骨干培养计划,在结案率、调解率、发改率等客观数值的基础上建立人才培养评估体系,以实现对业务骨干的发掘和重点培养。对于成为业务骨干的人员,建立专门的人才档案,并且在晋职晋升方面予以倾斜。
三是法官轮岗交流制度向审判一线倾斜。该院在对内部人员进行交流轮岗时,年轻法官尽量调配到基层审判队伍当中,充实审判力量。该院还专门制定了《关于综合职能部门年轻法官及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每年将从事行政综合工作的年轻法官(含有法官资格的中层领导干部)及法官助理分配到一线业务部门兼职办理案件,以便积累丰富的审判经验,实现全面发展。兼职办案制度既能够让不在业务部门的年轻法官及法官助理深入了解和掌握审判执行工作,又缓解了审判一线的办案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