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平谷区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我院紧密围绕“为大局服务”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进平谷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平谷”保驾护航。
一是审判阵地前移,培树法治理念。我院将审判阵地前移,高度重视违法行为的前期预防工作,积极主动与涉及民生、存在执法风险点等行政机关沟通联系,通过主动与负责人座谈或者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授课、组织工作人员观摩庭审等多种形式,传授依法行政的法律知识,就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交流,并且提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帮助行政机关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从源头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确保首长应诉,推动法治进程。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让“一把手”清楚、细致了解行政机关执法情况,从而自上向下有针对性的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我院自2011年始,大力推进此项工作,目前运行状况良好。我院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维持高水平,远高于高院的绩效考核指标,其中平谷区区长亲自出庭应诉,开创了北京市区长出庭应诉的先河,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在鼓励首长出庭的同时,还鼓励出声,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针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发表意见,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重视司法建议,督促法治落实。我院将司法建议作为促进有关单位依法行政、改进管理的重要举措,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司法建议质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且确立了“三定一保“的工作机制。在个案尤其类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当时,及时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座谈,并向相应的行政机关甚至上级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指明整改意见。我院先后就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平谷区人民政府、平谷区民政局等多个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同时将落实情况报区委、区政府监查办备案,作为行政机关年度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