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法院2013年9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并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设立了九个“妇女维权合议庭”。以“妇女维权合议庭”为载体,该院构建了“一中心两同步三优先四联动”的维权机制。
一中心,即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中心。该院选定民一庭负责“妇女维权合议庭”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和性别平等意识强的审判人员进入合议庭,同时吸纳具备相应素质的人员担任陪审员。合议庭成员要不断加强女性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妇女儿童心理特征,提高审判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两同步,即民事审判与刑事审判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同步走。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高发案件。该院在全部民事审判庭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做到民事维权工作不留死角,同时,也积极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引入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加大相关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引入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
三优先,即三项司法举措优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调解优先。坚持调解绝对优先原则,有效降低侵权行为反复出现的机率,彻底化解纠纷;二是办理优先。畅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三是救助优先。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主动减免诉讼费,同时在申请司法救助金时也优先向这部分群体倾斜,建立了专门的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基金,并积极开辟其他资金来源。
四联动,即该院与四大机构联动,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力。一是与妇联联动。定期就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维权工作的最新动态,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与妇联维权职能有机结合;二是与检察院联动。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以检察院的“妇女儿童维权通道”与法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为依托,合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建设;三是与司法局联动。争取司法局的支持,为家庭困难又需要法律服务的妇女儿童群体寻求优惠甚至免费法律服务;四是与公安局联动。借助公安局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介入早、取证全、化解易的优势,构建先期与后期维权无缝对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