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内健全质量保障机制,通过加强培训工作,实施“三定一保”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考核机制,落实“三层”督办体系等方式,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对外建立外部落实机制,积极争取市高院、区委区政府以及人大的支持,使我院的司法建议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约束机制,保障司法建议能够得到落实。
现在,由市高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我院及被建议单位共同构建的集调研、制作、反馈、落实、回访、考核、监督等于一体的司法建议大格局已初步建立,我院的司法建议工作也成功实现了“三个转变”:
一是从重数量到重质量转变。2010年、2011年司法建议的数量均在70件以上,但效果不佳。我院积极调整思路,改变以往“背对背”发送司法建议的形式,加强前期调研与后期跟进工作。今年我院所有的司法建议发出前,都与被建议单位的领导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发出后,进行回访,有效提升了司法建议的质量;
二是从个案司法建议到类案和综合司法建议转变。以往我院的司法建议多为一案一议,随机性较大,为此我院要求提高类案和综合性司法建议的发送数量,加强类案调研,确保司法建议事实充分,问题准确,能够解决普遍问题。今年类案司法建议占到了全部司法建议的50%,较2011年、2012年分别提高了27%与16%,且所有类案司法建议都附有内容翔实、说理充分的调研报告;
三是从重形式到重实效转变。以往对司法建议侧重对完成数量进行考评,但大部分的司法建议发出后石沉大海、音信全无,反馈率一直保持30%左右的低水平。即使有回复,也无落实。现在我院对司法建议质效的考评主要以被建议单位的反馈意见、落实情况为依据。只有对被建议单位确实有用、实用和管用,并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的司法建议才能够被评定为优秀司法建议。今年司法建议的反馈率为75%,分别较2011年、2012年提高了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