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平法新闻
平谷法院法官白雪英、张丽颖撰写的裁判文书在2015年度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评比中荣获三等奖
作者:刘洁  发布时间:2016-01-20 10:16: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谷法院法官白雪英撰写的(2014)平刑初字第328号裁判文书及张丽颖撰写的(2015)平行初字第20号裁判文书在2015年度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此次评选活动是市高院为进一步营造制作精品裁判文书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优秀裁判文书对审判工作的总结、示范、指导作用而组织开展的。该院法官白雪英撰写的(2014)平刑初字第328号裁判文书及张丽颖撰写的(2015)平行初字第20号裁判文书因形式规范、事实清楚、逻辑严谨、说理透彻、用语规范获得北京市高院认可,并从各级法院报送的224篇裁判文书中脱颖而出获得三等奖,体现了平谷法院法官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责任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