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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院庭长办案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2016-01-21 09:12:28 打印 字号: | |
  平谷法院通过对2015年院庭长办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发现,该院院庭长办案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有效缓解了结案压力。2015年平谷法院共结案13448件,院庭长办结4325件,占比32.1%。院庭长人均结案数与普通法官的人均结案数基本持平。副庭长人均结案数为普通法官人均结案数近两倍。在2015年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该院收案同比增幅32.3%的形势下,院庭长办案有效缓解了全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及结案压力,全年结案同比增幅22.6%。

  二是提升了全院的审判质效。调查显示,院长、副院长办理案件的上诉率最低,为1.1%,庭长、副庭长和普通法官办理案件的上诉率约7%左右。在上诉案件中,院长、副院长办理案件的二审维持率为100%,庭长、副庭长为46.7%,普通法官为32.7%;在上诉案件中,院长、副院长办理案件的二审发回率和改判率均为0;庭长、副庭长发回率为0.4%,改判率为1.2%;普通法官发回率为1.1%,改判率为1.6 %。与普通法官相比,院庭长一审结案后的上诉案件呈现“一高两低”特点,即二审维持率高、二审改判和发回率低,有利于提升全院的审判质效。

  三是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以该院院长、副院长为例,2015年该院院长审结5件案件中,2件是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另有区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非法行医案件。4位副院长办结的129件案件中有3个劳务合同纠纷的串案和1个要求确认房产合法的行政串案。上述案件争议双方矛盾激烈、涉及群体性上访为重大敏感案件。院庭长亲自审理大案要案新案,不仅能有效的定纷止争,更是对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纠纷实质化解能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的示范和指导。该院通过对干警的随机访谈调查,绝大多数观摩过院庭长办案的法官都表示在办案方面很有收获。

  四是展示了法院良好形象。该院高度重视院庭长办案的宣传工作,积极展示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如该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一件刑事案件中,区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该院邀请了市、区人大代表及区公安局、检察院部分干警共2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北京电视台、京华时报、北京晨报、法治中国传媒、北京法院网、平谷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同步图文和视频直播,院长办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责任编辑:平谷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