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平谷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平谷区法院关于小额诉讼适用情况的报告。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参加会议并做报告。
会议期间,祖鹏院长结合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小额诉讼制度的规定以及 最高法院和北京市高院关于小额诉讼的实施意见与工作部署,从该院小额诉讼适用案件的数量、比例、案件类型和适用效果等基本情况,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与强化指导宣传等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小额诉讼适用的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人大常委会做了重点汇报。在此基础上,祖鹏院长提出该院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即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引导和对内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官适用小额诉讼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审判管理方式。强化信息化在小额诉讼适用中的作用,以更加充分地发挥小额诉讼的制度功能,更好地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会议认为,法院的报告内容详实,小额诉讼工作做得好,成效显著,同意法院的报告。同时,建议法院要坚定信心,进一步加大探索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小额诉讼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强化信息研判。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外宣传的社会性和对当事人宣传的针对性。三是进一步提高小额诉讼的工作质量,加大对案件办理质量的监督。四是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建立起有平谷特色的送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