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08号)要求,结合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实际和审判执行、综合行政管理等工作需要,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编制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公开。
附件: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此业无正文。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30日
抄送: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