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本部立案大厅
(一)受理平谷镇、兴谷街道办、滨河街道办等区域内的普通民事案件。
(二)受理平谷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医疗纠纷案件。
(三)受理平谷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事案件,刑事公诉、自诉案件,行政诉讼 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
地址: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平谷法院北楼一层大厅。
电话:89966772
邮编:101200
二、各法庭
我院分设5个派驻法庭(金海湖法庭,王辛庄法庭,东高村法庭,峪口法庭,大华山法庭),五个派驻法庭负责审理各自辖区内的普通民事案件。除王辛庄法庭外,其他四个派驻法庭均设有专门的立案人员。
(一)金海湖法庭
管辖:金海湖镇、南独乐河镇、黄松峪乡等区域内的普通民事案件
地址:平谷区金海湖镇韩庄北街1号
电话:89966834
邮编101201
(二)王辛庄法庭:
管辖:山东庄镇、王辛庄镇、大兴庄镇等区域内的普通民事案件
注:王辛庄法庭新的办公地址正在筹建中,故现王辛庄法庭的办公地点暂时在本院,由该法庭管辖的案件也统一在本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三)东高村法庭
管辖:东高村镇、夏各庄镇、马坊镇等区域内的普通民事案件
地址:平谷区东高村镇大旺务西路29号
电话:89966852
邮编:101203
(四)峪口法庭
管辖:峪口镇、马昌营镇等区域的普通民事案件
地址:平谷区峪口镇峪阳路35号
电话:89966863
邮编:101206
(五)大华山法庭:
管辖:大华山镇、镇罗营镇、熊儿寨乡、刘家店镇等区域的普通民事案件。
地址: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中路211号
电话:89966822
邮编:1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