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旅游假日法庭”自2002年挂牌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在妥善解决涉旅游纠纷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纠纷预防机制、保证生态旅游产业司法规范,在实现旅游合同纠纷零诉讼方面取得实效,为平谷生态旅游产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一)司法助力,景区管理从“粗放型”向“制度化”、“法治化”转变。平谷区凭借丰富旅游资源,年均接待游客1000多万人次。“旅游假日法庭”自成立以来,共化解景区旅游类纠纷400余件,为游客和景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0余次。”旅游假日法庭”调研总结发现,景区旅游类案件影响着本地经济发展、景区人身安全,因此从源头上预防旅游纠纷至关重要。“旅游假日法庭”通过联合旅游委梳理工作职责、向旅游服务提供者发送司法建议、帮景区管理部门制定规章制度把关、引导景区商贩统一定价等法治措施助力景区规范运营,促使涉旅游纠纷从主要依赖“诉后裁决”到重点关注“诉前预防”,使景区管理从“粗放型”向“制度化”、“法治化”转变。
(二)司法惠民,旅游文化宣传机制和法治培训见实效。旅游旺季到来前,“旅游假日法庭”通过系列手段对景区相关人员进行法治宣传。一是在景区增设法制宣传小景,展示法律格言警句,增设法治漫画墙绘,建设法治宣传栏,促使乱刻乱画不文明行为基本消失,垃圾乱丢现象明显减少;二是印制法律服务手册,告知游客“旅游假日法庭”联系方式、旅游时注意事项及旅游纠纷处理对策,引导其有效预防和合法解决纠纷;三是向景区管理人员、游客和周边村民宣传环保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景区形成人人知环保、环保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司法联动,纠纷联合调解机制为涉旅游诉讼筑起“防火墙”。“旅游假日法庭”调研发现,旅游合同纠纷类案件具有诉讼成本高、审理时间长和当事人多为外地游客的特点。为此,“旅游假日法庭”联合区旅游委、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等部门建立景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制定调解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提升当场解决旅游合同类纠纷的能力,做到产生纠纷及时受理、耐心协调、高效解决,建立起平谷区生态旅游诉讼的“防火墙”。
(四)司法协作,生态旅游产业从“区域化”到“一体化”。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环境下,2016年平谷区与京津冀17个县市发表《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示范合作宣言》,共建“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旅游假日法庭”主动作为,总结生态旅游产业法治需求,争做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保障者和推动者,与京津冀周边法院协作建立“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法治服务圈,统一规范纠纷处理尺度,为办好“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蓄力,为推动平谷生态旅游产业从“区域化”到“一体化”“国际化”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