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调研 > 刑事速裁
平谷法院强化“五个机制”着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作者:吴心  发布时间:2018-02-05 09:31:59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平谷法院做好强化“五个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关键少数”的业务骨干作用,从批案回归办案,还原法官本色,着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据统计,今年1-10月以来,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6,070件,结案14,218件,其中院庭长办理审结各类案件4,597件,占结案总数的30%以上。

一是强化院庭长权责统一机制。规范职权行使,全面取消裁判文书的院庭长审批权,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文书直接由承办人签发。院庭长承办的案件,要亲自阅卷并制作笔录、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撰写法律文书等;参审的案件,要审阅案件材料、参加庭审并按庭审分工履行职责、参加评议等,切实做到“入额必须办案,办案必须全程,全程必须亲自审理”。坚决杜绝院庭长入额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现象,不得以听取汇报、书面审查、审批案件等方式代替办案,真正做到权责统一,有效避免权力“任性”。

二是强化院庭长结案指标机制。严格按照最高法、北京市委、市高院相关文件精神的指示和要求,在办案指标上设定“五个不少于”:院长、副院长每年审结案件一般不少于庭长每年人均审结案件的10%,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在非业务庭室任职的委员全年结案数不少于全院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数的40%,庭(局)长区分派出法庭庭长和院机关法庭庭长,派出法庭庭长全年结案数不少于本庭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数的35%,院机关法庭庭长全年结案数不少于本庭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数的40%,副庭长全年结案数不少于本庭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数。

三是强化院庭长审判质效机制。定期召开“三会”,每周召开一次专业法官联席会,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中讨论分析,及时总结重点难点,对类案裁判观点进行梳理,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每月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查会,由案件评查小组成员对案件进行逐一详细通报,就评查中存在瑕疵、错误的案件进行讨论,对存在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作出总结性反馈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审执质效通报会,审判管理部门负责密切关注跟踪案件质效变动情况,针对变量较大的指标进行专题分析,查摆问题,剖析成因,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强化院庭长办案监督机制。制定院庭长办案手册,审判管理部门负责院庭长办案量的测算核定,监督院庭长办案任务完成情况,逐月通报院庭长等入额领导的办案数量、办案类型、办案形式等内容。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厘清院庭长对案件审判权与对院庭事务审判管理权之界限,促使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行使有度,同时避免权力错位、越位。

五是强化院庭长业绩考核机制。依据《北京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办法(试行)》、《北京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体系技术标准》等相关规定,重点考核包括入额院庭长在内的入额法官的工作业绩,科学设置院庭长的考核指标及审判工作的测算标准,将考核情况纳入干部业绩考核中,作为日后晋升职级职务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则及时退出员额,积极督促院庭长回归法官角色本位,充分发挥院庭长的专业技能和经验优势。
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