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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法有据:“涵摄”思维模式下裁判文书援引法条的失范与规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100篇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
作者:郑飞飞  发布时间:2018-05-25 16:01:56 打印 字号: | |

论文提要:在分析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过程中,笔者发现裁判者单纯“适用法律不当”这一援引法条失范情形并未导致二审、再审中裁判结果实质改变,这与相关法律规定有所冲突,同时引发公众信任危机,对法官是否能准确援引法条进行裁判产生疑惑。重点抽取100篇典型文书进行研究显示,除“适用法律不当”之外,裁判文书援引法条失范情形正不断扩大:实质性规则中包括缺乏逻辑联系、引用法律规范构成不完成,引用法条外延过大等情形,技术性规则中包括援引顺序错误、不当引用位阶较低规范、未全文引用等情形,失范比例过半,亟待引起重视。为剖析援引法条存在问题原因,本文从法官作出裁判过程中固有的“涵摄”思维模式出发,指出由于该思维模式的根源性困境,大前提制定法的不完备性、现有《规定》单纯技术性规制弊端,缺乏价值判断因素及逆向裁判思维等因素,都会导致援引法条出现上述问题。为此笔者从界定援引法条的性质及功能定位角度出发,建议明确援引法条失范后果,确立援引法条的原则,并完善现有《规定》的内容,增加援引法条实质性规则,填补现有的技术性规则,为“涵摄”思维模式下援引法条制度性修正提出规制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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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