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进三省区际司法协作,为“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护航践诺,平谷法院多措并举深化京津冀三省(市)五地法院执行协作机制建设。
一是严抓实施细则落实,完善协作机制。本着立足现实基础和满足长远需要的角度出发,平谷法院将坚持“推出一项,落实一项”的原则,控制好协同发展的步骤、节奏和力度,将实施细则和备忘录落到实处,逐步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平谷法院将联合另外四家法院,积极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执行协作平台,提高委托执行效率,减少异地执行阻碍;以信息化为支撑和引领,推动网络对接和信息共享,在三省五地范围内充分发挥出执行指挥系统的网络查控、信用惩戒、联合指挥等功能,切实实现“一套机制,多方受益”良好效果。同时,平谷法院将及时固化取得的执行成绩和证明有效的机制,形成有特色、易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促进区域执行联动协作工作良性发展。
二是丰富执行协作内容,扩展协作深度。除了在财产查控以及异地执行协助方面加强合作外,平谷法院还将联合另外四家法院,挖掘资源,深入协作,形成联动,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加强人才、经验交流,补齐自身在执法办案上的短板;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在重大疑难问题研讨以及解决执行难的经验等方面加强交流,突出典型个案或典型做法的示范作用,实现京津冀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辐射效果。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为切实发挥三省(市)五地法院跨区域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功能,平谷法院将联合另外四家法院,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研讨会的方式,在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加强协作,如打击拒执犯罪、执行体制改革等方面,实现“一家创新,多家进步”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平谷法院已执结跨区域案件800余件,涉案标的3000余万元,异地文书送达800件,异地执行事项委托730余项,标的总额2100余万元,京津冀三省(市)五地法院执行协作机制建设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