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调研 > 刑事速裁
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之困境及出路
作者:毛蕾  发布时间:2019-07-03 08:46:08 打印 字号: | |

论文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公益诉讼纳入法律条文,此条文将对环境生态保护工作中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环境公益诉讼的功能和案件性质决定了该类诉讼的原告、被告及利益相关的受害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归属不同。本文分析了涉环境公益诉讼中,上述三个诉讼参与者如何通过不断博弈,以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最终寻求一种利益平衡的过程。本文的写作目的是通过法律上的救济途径来缓解我国环境受损日益恶化的状况。 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原告、被告及利益相关的受害者三者产生利益纠纷的理论根源。由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来维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健康以及良好的生活环境。这必然导致三个主体的诉求不统一,看问题的角度不一致,必然发生利益争执。第二部分分析了司法实践中三方利益争执的焦点。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必须考虑诉讼成本以确定自己的起诉是否值得;举证责任关系到谁将承担败诉风险,以及在诉讼中采取何种应对策略。第三部分分析了环境公益诉讼中获取最终利益的途径及制度构建,需要通过一系列法律辅助措施,包括公示、均衡、分配来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的创新之处是通过对涉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进行实证分析,找到这些案件诉求的相通之处,采取递进式的写作方式,从环境公益诉讼的诉求引出,分析了案件的性质和功能,进而找出主体利益的博弈之处及解决途径,最终达到一种利益的平衡状态。 全文共7627字。

附件: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之困境及出路

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