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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圆满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
作者:岳冠华  发布时间:2018-11-13 10:09: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由平谷法院刑一庭庭长郑淑君担任审判长,圆满审结了平谷区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2013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承建北京市平谷区万德福广场项目过程中,将3000余万工程款挪作他用,致使600余名工人工资无法正常支付,导致大量工人多次上访讨要工资,在全区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引起了全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本院提起公诉,该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将该案甄别为重大敏感案件,确定该院刑一庭庭长郑淑君作为案件承办人负责审理此案。在案件审理之初,郑淑君庭长带领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对全案数十本卷宗进行了仔细阅卷,随后又召开了两天的庭前会议,确定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庭审上,审判长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最终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该案的圆满审结,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有效回应了社会关注,彰显了该院依法严惩犯罪的信心与决心,对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王雪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