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案件的登记立案工作;负责诉讼引导、诉讼咨询、案件查询等各类申请受理;负责人工语音诉讼服务、网络诉讼服务和法官留言等平台的运行、维护;负责法律文书集约送达、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负责案件转移、调卷;负责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负责协调、管理、监督人民调解员的各项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多元调解、立案速裁和繁简分流等工作。
2.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自诉刑事案件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审案件;协调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等审判职能延伸工作。
3.民事审判一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不动产登记纠纷、物权保护纠纷、所有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占有物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类型的民事案件。
4.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合伙企业纠纷、与破产有关的纠纷、部分合同纠纷、证券纠纷、期货交易纠纷、信托纠纷、保险纠纷、票据纠纷、信用证纠纷等类型的民事案件。
5 .行政审判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行政案件。
6.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各类再审案件,以及本院管辖的为平衡各审判庭案件量从其他审判庭中分流出来的部分案件;负责审查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本院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
7.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的由本院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裁定的法律事项等。
8.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受理案件的流程管理、质量评查;负责司法统计;负责裁判文书公开、评查、审核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审限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庭审直播;负责协调处理重大敏感案件;负责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定案件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规范法官会议运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院调研活动和重点调研课题的实施;负责宏观性工作和综合性审判工作的调研;负责起草本院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文件、报告;负责案例编撰,编辑、刊发内部刊物;负责审判业务学习材料的订阅、发放、管理等。
(二)非审判业务机构设置
1.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审务督察、法官惩戒、廉政教育、离退休干部管理以及机关工、青、妇工作等。
2.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行政事务工作,协助本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起草本院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负责财务、装备等事项管理;负责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收发、印鉴、保密、外事、技术保障、会务接待、机关安保、人民陪审员、计划生育等。
3.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负责提押接送、警卫法庭,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完成有关工作;负责维护机关秩序以及本院车辆保障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