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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打造“三合一”巡回审判工作法,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作者:郑飞飞、张琳琳  发布时间:2019-08-08 11:28:2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流程管理、提升办案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结合市高院“京法巡回讲堂”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平谷法院积极推进“百案巡回审判”活动,在实践中打造“三合一”巡回审判工作法,实现85%以上的巡回审判案件一次性完成送达、勘查、调解开庭三项流程,极大缩短审理期限,助力案件提质增效,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一是诉讼节点“三合一”,缩短审限,提升办案效率。巡回审判中,平谷法院推行在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的同时,一并勘查现场,且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开庭审理并开展调解工作,将送达、勘查、现场开庭并调解三个诉讼节点一并在现场进行,“短、平、快”将案件审结。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百案巡回审判”工作方案,建议对土地承包、相邻关系、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等10余类案由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基础上进行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要求每名民商事法官年内至少开展2次以上巡回审判,各部门根据团队所审理案件性质,自行确定具体数量;制作巡回审判统一标识,实行“一案一方案”制度,召开行前会议,提前制定预案,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预案,确保巡回审判顺利安全。上半年共巡回审判案件67次,召开行前会议7次,占比10.4%,11%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判后及时释法析理,涉巡回审判10类重点案由案件平均审限57.65天,同比缩短28.51%,7月初对“百案巡回审判”活动进行半年总结,通报数量、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督促下半年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解纷力量“三合一”,汇聚资源,实现乡村“三治”。深度挖掘法官的专业优势、人民陪审员的事实认定优势和村干部的村民自治优势,使得三种力量分工配合、共同发力,实现自治、德治与法治的有机融合。注重与辖区基层组织联动、与乡镇村级党支部建立定点联系,就年内巡回审判案件整体计划、次数提前沟通,合力开展工作;为使矛盾化解效果达致最优,承办法官带领擅长调处农村矛盾的人民陪审员一并参与巡回审判;在开庭现场,邀请当地村干部一并参加,发挥其熟知本村村情村史的优势,从乡村治理角度做调解工作。上半年在开展巡回审判之前走访基层组织33次,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与,一次性成功送达并进行现场勘查比例达9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团队协调化解率达18.8%;相邻排妨团队主动对接乡镇“说事评理中心”,协同各乡镇将23件相邻关系、土地纠纷类案件化解在非诉阶段,将纠纷消于萌芽,止于未发。截至2019年6月30日,平谷法院依托67场巡回审判,深入辖区59个自然村,与87名村干部协同化解基层矛盾51件,成功化解率达86.44%。

三是巡回效果“三合一”,引导规范,推进诉源治理。注重通过对个案定纷止争引导规范行为,将司法内在价值的发挥作为法院工作的目标追求,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使“三合一”巡回审判工作法真正实现法院结案、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与普法宣传见效的三重效果。在巡回审判过程中,积极组织村民旁听,做到“以案释法”,避免规模性诉讼产生;在村干部参与调解过程中,对其进行法律专业指导,增强其化解基层矛盾能力,力争从诉讼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宣传模式,强化巡回审判辐射影响力,避免“特定领域、特定主体批量诉讼”。“线上”以平谷法院新媒体平台为依托,发布“百案巡回审判”系列工作专题,打造“旅游假日法庭”“桃园法庭”“农忙法庭”等特色巡回审判文化标识,上半年发布“平法课堂”113期,涵盖巡回审判案件类型、旁听规则等普法知识107余则,点击量超3万。“线下”巡回审判过程中邀请群众、代表委员共200余人次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团队与行政机关座谈交流8次、法治培训2次、组织庭审观摩3次。下半年将适时召开“百案巡回审判”新闻通报会,邀请代表委员、乡镇村干部共同参与,推广“三合一”巡回审判工作法,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便利诉讼、普法宣传、实质化解争议多重功效,增强辐射效应。


 

 
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王雪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