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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齐发力 云端调解化纷争
作者:王新  发布时间:2020-03-11 14:03:41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平谷法院峪口法庭与北京高院申诉审查庭联手,通过北京法院“云法庭”,就某食品公司与前员工刘某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申请执行、申请再审两起案件,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跨地域调解,成功审结、执结这两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甘肃省平凉市的刘某于2017年5月入职食品公司。2018年10月,因刘某的不当言论,食品公司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与食品公司的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后,又诉至平谷法院。平谷法院审理后,确认食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判决食品公司支付刘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万元。食品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食品公司仍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审查期间,刘某联系平谷法院李晓明法官提出执行申请。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刘某无法进京办理执行立案手续,且刘某远在甘肃平凉,即便能来也要多次往返,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法官助理王新主动与平谷法院立案庭沟通,电话联系刘某,一步一步指导其注册北京移动微法院账号,通过身份核验、逐项填写案件信息,完成网上执行立案。随后,李晓明法官主动联系承办申诉案件的北京高院姜春玲法官,决定两级法院联手给双方做工作,力争通过“云法庭”协调解决纠纷。

3月9日上午,李晓明法官组织刘某及食品公司经理孙某通过“云法庭”进行线上调解。在前期多次电话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平谷法院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食品公司给付刘某1万元,刘某放弃生效判决的其他权利,并确定了食品公司经法院向刘某转账付款的履行方式,双方用手机在执行和解协议签字确认。随后,李晓明法官、刘某、食品公司经理孙某又一同参加了市高院姜春玲法官组织的线上调解,因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食品公司当场撤回了再审申请。在两起案件成功化解的同时,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食品公司主动邀请刘某在下次公司招聘时,回公司继续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峪口法庭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线上庭审活动,确保审判工作有序开展,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及时实现。


 
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