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平谷法院民一庭通过在线直播方式召开“涉网约车车辆租赁合同案件”新闻通报会。通报会由平谷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韩海龙主持,民一庭庭长李扬、法官张虹雨、法官助理迟婧函参加。平谷法院官方微博“平法e事”进行同步视频直播。
首先,韩海龙主任对在线参加通报会的人员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本次新闻通报会的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公众通报平谷法院涉网约车车辆租赁合同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做出诉讼风险提示。
接着,民一庭庭长李扬介绍了当前形势下疫情对网约车车辆租赁市场的影响,并就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短期内增长明显的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原因给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一、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推动网约车合规运营,将无证经营者清退出市场;二、出租车公司应主动作出让步,适当减免租金,尽量保证合同有效稳定运行;三、不论是承租方,还是出租车公司,均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在纠纷中应尽量自行协商或调解,不要轻易诉诸仲裁或诉讼。
随后,通报会上民一庭法官张虹雨对涉网约车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诉讼风险提示。张虹雨法官指出随着网约车市场的逐渐饱和和无证经营对网约车市场的冲击,网约车运营企业与司机间的矛盾已经显现,新冠肺炎疫情成为压垮网约车市场的最后一根稻草。就对以往案件的分析,总结诉讼中应注意的问题如下:一、基础法律关系必须明晰;二、诉讼请求必须有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三、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四、如因网约车公司提供的车辆未取得《网约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承担罚款后可以向网约车公司主张;五、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六、解除车辆租赁合同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最后,民一庭法官助理迟婧函选取了涉网约车车辆租赁合同纠纷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提示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重点问题。
此次新闻通报会,是平谷法院对疫情期间如何正确处理网约车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全面分析总结,以期承租方和出租车公司能正确处理双方的车辆租赁合同关系,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切实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规范车辆租赁行为,打造网约车市场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