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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致家长们的一封信
作者: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1-02-02 10:14:22 打印 字号: | |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更是每个家庭的希冀所在。正值寒假及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是头等大事,确保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全社会责无旁贷,更是我们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

    我院审结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被侵害未成年人中既有年幼无知的低龄儿童,也有正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加害人中既有成年人,也有不少未成年人。孩子遭遇性侵害不仅影响身心健康,甚至可能影响一生幸福。少年犯也因对法律的无知毁掉了自己的一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刻不容缓。现在请您和我们一起,切实尽到保护和教育义务,防止性犯罪发生在孩子身上。

一、隐私保护请牢记,安全监护要注意

请注重对孩子的性教育。教育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隐私部位,尤其要告知他们保护好自己背心、短裤覆盖的地方,保护身体不受他人侵犯。教会孩子辨别性侵害行为:1.他人在不必要却有意识的情况下触摸孩子的隐私部位;2.他人指使孩子触摸他或别人的隐私部位;3.他人让孩子看裸体及裸体照片、视频,甚至要拍摄孩子的裸体视频。性侵害犯罪多为机会型犯罪,防范的关键是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家长要尽量不让孩子单独外出或单独留在家中,不要让孩子单独到他人家里留宿,不带孩子出入成年人娱乐场所。在没有条件陪伴看护时,应当不断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随时保持联系。

二、网络交友多陷阱,熟人作案需警惕

审判中发现,熟人作案的性侵害案件比例较高,家长需要谨慎注意,甄别您和孩子身边的朋友、邻居、同事等与孩子接触时有无流露出过度喜爱和不当接触。同时,青春期的孩子容易沉迷网上交友、线下见面约会,近年来网络交友引发的性侵害事件屡见不鲜。一方面,请家长多与孩子交流,争取成为孩子的知心朋友,避免和减少孩子将成长的烦恼诉诸网络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告知孩子们网络交友的危险性,切勿随意曝光自己的照片、住址和身份信息,更不要擅自与网友见面或跟随网友到其住处、宾馆等封闭场所和私人空间。一旦被他人胁迫,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警察寻求帮助。

三、危险意识应树立,遭遇危险要冷静

请家长告诉孩子,遇到危险时牢牢记住“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要区分情况冷静处置。在人多的场合,可以大声呼救、严厉呵斥、吸引路人、震慑坏人;在人少的场合,要避免刺激坏人对自己采取过激的行动,可想办法诱导坏人带自己去安全的公共区域,如超市、餐厅等人多的场合,再寻找求救脱身的机会。家长要密切留意孩子的异常表现,如突然出现的情绪低落、紧张、焦虑、暴躁,或身体有伤口、出现疼痛等情况,如有发生应当提高警惕、及时询问。要在孩子遭遇不幸向您求助时安抚并引导孩子讲清事情经过,切勿一味责备而造成二次伤害。告诉孩子受到伤害要迅速报警,保存好案发时所穿的衣物,切勿急于洗澡,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讲清案发经过、提取生物痕迹、进行伤情鉴定,并保存好网络交友时聊天记录。有需要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求助,给予孩子必要的心理疏导。

家长朋友们,事前防范永远比事后懊悔更有意义!尽早改变我们“谈性色变”的落后思想,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性教育,教会孩子自我保护,不要放任懵懂的孩子们无师自通、误入歧途。希望各位家长谨慎用心,给予孩子最及时、最适当的保护。我们会适时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教育,也欢迎您和您的孩子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参观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孩子们健康平安、快乐成长!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日


 
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王雪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