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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平谷法院执行局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开展异地执行工作
作者:代海会  发布时间:2021-04-25 15:41:59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兑现债权人权益,强化执行力度,在司法警察大队的积极配合下,平谷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凯声于近日带队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对一起涉房产拍卖案件开展异地执行工作。

关于刘某某与北京某公司、李某某、贺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平谷法院判决北京某公司偿还刘某某借款近四千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北京某公司如不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刘某某有权以北京某公司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位于北京市的某三套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李某某、贺某就上述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后仍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北京某公司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刘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并按照法定程序将判决书确定的北京某公司名下三套房产处置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的债权仍不能受偿。平谷法院立即启动了对李某某、贺某名下财产的处置程序。

 经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贺某在河南省郑州市有房产5套,在委托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将上述5套房产予以查封后,平谷法院随即开展下一步的评估、拍卖工作。执行局局长李扬向该院主管院长张久新汇报后,立即决定派出执行局副局长徐凯声、执行干警代海会、法警韩阳、焦志强驱车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开展涉案房产的相关执行工作。徐凯声副局长在出发前作出周密部署,到达郑州市后按照既定部署方案开展了相关工作:首先前往郑州法院执行查控中心核实相关房产的查封与抵押登记信息;之后依次前往贺某名下5套房屋,与物业公司、实际居住人员或租赁人员调查了解上述5套房屋的具体情况并制作笔录、进行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张贴拍卖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规范办理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谷法院执行局一直以来遵循及时、高效、依法的原则,在查控财产后积极主动履行财产处置法定职责。对首先查封的财产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询价、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乃至强制管理等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停止或暂缓处置财产,防范并消除“该处置不处置”“不及时处置”等现象。今后,平谷法院将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意识,不断创新执行措施,继续大力推进财产处置的提速工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


 

 

 

 

 
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黄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