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末,应珠海中院邀请,平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成和东高村法庭庭长朱政在2021年度珠海法院房地产审判业务培训班上授课。该培训班系珠海中院举办,同时应邀授课的还有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广东省高院及湖南省高院的法官,珠海市各级法院干警代表等90余人参加培训。
授课过程中,张海成副院长首先对珠海中院举办此次培训交流活动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北京法院审理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农村房屋买卖案件法律依据及办案原则把控,表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农村房屋买卖制度是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制度,处理此类纠纷应当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妥善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交易秩序的安全和稳定,以期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接着,朱政庭长以“农村房屋宅基地纠纷实务问题——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视角”为主题展开,从近七年平谷法院受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收案数量、结案方式等数据切入,分析了平谷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新特点、新情况,主要介绍了此类案件常见法律问题、法律适用研究,并重点介绍北京地区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做法,深度探究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审理难题及解决对策。既有独特视角的归纳总结,又穿插阴阳合同、连环买卖等有针对性和典型性的案例分析,还有基层法院涉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类案件审理的经验介绍,数据详实、内容丰富、案例生动。
培训结束后,张海成副院长与参加培训的各位法官就农村宅基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多个审判实务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参与培训的法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丰富且紧贴实务,既介绍了最新理论又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对于不同地域法院办理此类案件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希望今后各地法院加强互动交流,畅通沟通渠道,分享宝贵经验,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共同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