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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平谷法院法官实地调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作者:苏建莹  发布时间:2021-06-11 09:01: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谷法院法官李晓明对一起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并在勘查结束后进行现场调处。


该案涉及多方主体,原告为从事养殖的个体工商户,被告涉及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园林绿化局及绿化养护单位。原告的养殖场多次因场地后栽种的杨树树枝折断掉落被砸毁,养殖场内的雏鸡大量死亡。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多个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因本案杨树的所有权、管理权分属不同主体,又涉及租赁合同各方义务问题、被告间的分责问题,案情较为复杂。


李晓明法官通过现场勘查,了解了现场的基本情况及原告的财产损失情况,现场向当事人厘清各方法律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并组织各方讨论防止日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的对策。最终,各方当事人就后续问题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群众利益无小事,平谷法院将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与温情。


图 文 | 苏建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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