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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 | 惩恶扬善公正执法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李辉法官先进个人事迹
  发布时间:2021-06-11 09:04:34 打印 字号: | |



李辉,男,1982年7月11日出生,汉族,籍贯江西省宜春市,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东高村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坚守一线 诠释担当

李辉同志参加工作后一直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2020年5月以前,李辉同志在平谷法院执行庭(局)工作,处理执行案件3300余件,执结了大量矛盾尖锐、疑难复杂、服务保障民生和区域中心工作等案件。2020年6月以后,李辉同志调动至东高村人民法庭工作,迅速调整工作状态,转变工作方式,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承办案件近300件,众多相邻关系、分家析产、婚姻继承纠纷等案件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因工作业绩突出,李辉同志先后荣获平谷法院2010、2012、2013、2015、2017、2018、2019、2020年度“先进工作者”,获得2014年度“办案标兵”、2015年度“办案能手”、2018年“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平谷法院第一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民事审判标兵”等荣誉称号,并于2017年、2020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工学并举 相得益彰

法律的生命源于实践,法律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李辉同志工作、学习两不误,在紧抓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坚持学习提高、分析典型案例、总结办案经验:针对探视权、通行权、不作为义务、执行依据不明确具体等问题研究总结,提出了具有法律支撑和现实意义的解决方案。李辉同志办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以案释法,通过《北京法官》杂志、北京电视台、巡回审判、法官联系点等各种方式宣传介绍审判执行工作、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困惑,提高群众预防法律风险、维护胜诉权益的能力,助理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李辉同志曾先后获得平谷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宣传工作优秀奖”、平谷法院“最美劳动者”、“2020年百案精品示范之精品案件”、“精品裁判文书”等荣誉。


立场坚定 紧跟时代

李辉同志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中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李辉同志政治上紧跟时代要求,积极主动学习党的先进思想,并将所思所得贯彻到执行工作中,推动、引导审判执行工作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李辉同志曾先后荣获平谷区直属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平谷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以德配位 严守底线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业务精通是职业根本,德廉兼备是职业生命。李辉同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用行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

李辉同志始终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最优先位置,在每一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每一次异地执行、每一次组织调解、每一次调查取证中都最大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面对当事人的阻扰,李辉同志总是力排干扰,秉公办案;面对交通事故、探视子女、赡养老人、相邻关系等复杂案件,李辉同志总是尽力寻求最优解决办法,为的就是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平正义,给当事人以公正、合理的对待。

“清正廉明,无私奉献,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是李辉同志为人处事的基本操守。李辉同志在执行局和东高村人民法庭均担任廉政监察员,该同志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规定约束自身执法办案行为,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遵守法官职业道德,严守纪律底线,始终保持为民、清廉的职业操守。



 
责任编辑: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