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法院执行局张启如法官团队于2021年8月9日新收张三(化名)申请执行长子刘五(化名)赡养纠纷一案,因本案系行为类执行案件且事关民生,张法官对此非常重视,经翻看判决得知本案申请人已达耄耋之年,申请人张三(化名)请求按照三个儿子长幼顺序轮流居住,并先在刘五(化名)家居住一个月。张法官当即拿起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大致情况,并约定第二天上午9点让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协商解决纠纷。
法官团队了解到,村委会、当事人亲属曾多次组织调解并劝说未果,期盼着能妥善解决双方纠纷。刘五(化名)到达村委会后,表示自己已与妻子离婚,现住宅院归前妻所有,前妻不同意其母居住,自己只能提供本村一所旧宅院给母亲住。
执行团队会同两名村干部到现场勘察,发现该房屋是刘五(化名)于1991年购买,从未有人居住。经勘查,该房无门无窗,屋顶透光,隔断墙系用土坯建成且有脱落现象,地面有轻微塌陷。村委会干部与执行团队成员共同认为此房可能属危房,安排张三(化名)在此居住存在重大隐患。之后执行团队一行人又前往刘五(化名)现住宅勘察,因刘五(化名)前妻仍不同意刘五(化名)母亲居住,执行团队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力求解决纠纷。
首先,张法官耐心而细致的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认真分析矛盾点,以求找到问题根源。其次,对刘五(化名)释法说理,张法官与法官助理陈豪强告知刘五(化名)赡养母亲不仅仅是为人子女应尽的孝道,也是法律规定其必须承担的义务,向其释明不积极承担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此时,时钟走到中午12点多,张三(化名)看到执行团队成员及村委会干部为其居住问题奔波劳苦,当场表示理解刘五(化名)难处,对居住条件不多要求,只求解决居住问题。刘五(化名)听完后,当即表示会赡养其母,为其另行解决居住房屋。最终在执行团队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居住协议。
本案是婚姻家庭中涉及赡养的纠纷,这类案件特点是:以一老或一小为争议点、家庭矛盾多、执行紧迫性强、具体情况较为复杂,这类案件往往考验执行法官的智慧与能力。本案的顺利执行,是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个案特点的又一次成功实践,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落实到司法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