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人,分别来自五湖四海,都是经过朋友介绍,听说某地有能赚钱的项目,相聚来到此处,分散住在几个小区租住的房子里,每个房子住有10几个人,有男有女,分工明确,每个出租房都有负责人,负责招新人,传授骗子话术,技能,每天给新人讲课,演示如何通过微信加好友、处对象的方式骗取对方钱财。
之后,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人分别注册微信,在各大交友网站上猎取男性目标,加了好友之后,在聊天中善于运用各种技巧或撒娇或可爱,让对方喜欢,之后就慢慢以要买个化妆品需要几百元、去看病需要几百元、买衣服几百元到发生交通事故了需要几千元、家里人重病需要几千元等等,不断的让交往对象发红包、转账,在交往中需要跟对方视频的时候,就让女性张三客串出演,如此这般,短短时间内,骗取了多名男性上万元的财物。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人有期徒刑1年不等的刑期,并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二、法官提示
骗子的套路防不胜防,在他们的话术下,普通人很容易轻信,一定注意不能随便给陌生人转账汇款,网络交友中涉及到金钱的都要慎重,以免落入骗子的陷阱。在交友网站遇到的美女、帅哥,虽然相谈甚欢,但很可能性别都是假的。每一个人都要增强防骗意识,发现住房周边外来人员聚集,房主发现租客人数众多,流动频繁,也应当及时报警,不给违法犯罪以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