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谷法院利用“三合一”工作法,高效调解一起涉及多户农民利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即履行了协议中确定的义务,既节省了诉讼成本,又稳定了各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维护了周边多家农户的经济利益,为民办了一桩好事、实事。
张某与赵某系同村村民,两家承包地相邻。早些年,赵某在张某口粮田边界栽种十余棵杨树,刚栽种的前几年,因树木较小,且数量不多,对农作物影响不大,张某也就没有表达不满。但是,随着树木慢慢长大及栽种数量的增加,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与日俱增。张某认为赵某栽种的杨树严重影响其玉米苗成长,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在双方自行协商和村委会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其经济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承办法官前往涉案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邀请村干部到场参与调解工作。勘查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双方进行积极沟通和耐心劝说,最终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赵某当场向张某支付了因树木遮挡农作物采光给张某造成的经济损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本案中引发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情虽然细微,但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会使双方矛盾升级,甚至波及周边众多农户的经济利益,引起群体性纠纷。
平谷法院将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积极推行“三合一”工作法,将送达、勘查、调解一并在现场进行,时刻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为辖区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