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友刚法官、万里宏法官收到平谷区某小区业主代表赠送的锦旗,锦旗上书写“为民做主 匡扶正义”,业主代表并对平谷法院公正高效的审执工作,积极为民的司法作风表示高度赞许。
因某房地产公司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法院判决施工单位享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平谷区某别墅小区项目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基于优先受偿权,平谷法院执行局查封了该项目房屋。虽然该项目房屋已经出售,且有业主已经入住,但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保住房屋,业主纷纷申请执行异议,请求停止对其房屋的执行。经审查,执行局驳回了业主的申请,业主起诉至法院。许友刚法官与万里宏法官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经过开庭审理后,两位法官了解到,平谷法院共有28件此类案件,一旦业主败诉,其倾尽积蓄购买的房屋将被强制执行,面临房财两失的局面。两位法官随后向院领导进行汇报,院领导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执行部门联动,尝试通过执行渠道将案件妥善处理。执行局接到任务后,高度重视,迅速对查封情况进行核对。经过王海东法官团队的认真核查,发现该房地产公司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能够保证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将该小区已经出售的房屋解封,执行被执行人其他财产。两位法官得到消息后立刻告知业主该消息及执行局解封时间,并积极协调房地产开发公司、规自委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业主解决房屋过户问题,避免我院执行局解封后业主的房屋再被其他法院查封。对于确因客观原因不具备过户条件的业主,二位法官也积极为业主提供司法建议。至此,一批可能给群众带来巨大财产损失的案外人执行异议案件通过审判和执行两部门的通力配合得以成功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平谷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秉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理念,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群众感受到有温暖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