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因随意丢弃瓜子皮与他人发生争执受伤,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均存在过错,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一、案情简介
侯老汉在家门口的小公园内嗑瓜子,将瓜子皮随意丢弃在地上。附近的家长小张担心年幼的孩子玩耍时会捡食瓜子皮被噎到,遂上前让侯老汉把瓜子皮捡起来,侯老汉反驳让小张看好孩子别到处瞎跑。小张制止未果遂与侯老汉争论,二人进而发生口角并有了肢体冲突,二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侯老汉受伤后,前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软组织损伤、面部外伤,面部挫伤,面部擦伤等。
事发后,二人分别打电话报警,属地派出所民警接警处理。侯老汉称小张劝阻未果便用吃了一半的苹果砸向其左胸,其捡起苹果又砸向小张,但没砸到,小张又上前用拳头杵了其几拳并顺势将其摁到在地继续杵向其面部,其本人没有动手。小张称其与侯老汉发生冲突,其先动手用一小块石榴砸向侯老汉但未砸到,侯老汉上前踹其腹部和裆部,将其踹倒,还用手挠其下巴,其便还手挠了侯老汉,后村民将二人拉开。在场的村民称不知道二人为何起了争执,只看到二人发生口角后相互撕扯。公安机关认定双方均有殴打行为,分别给予小张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侯老汉罚款的行政处罚。后,侯老汉诉至法院要求小张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二、法院判决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侯老汉与小张发生互殴行为,侯老汉受伤与双方的行为均存在因果关系,双方在本案中均具有过错。鉴于侯老汉对其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故可以减轻小张的责任。对侯老汉的合理损失,由小张承担60%的责任,侯老汉自行承担40%的责任。法院判决小张赔偿侯老汉各项经济损失七千余元。
三、温馨提示
平谷法院法官助理王新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王新提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法的立法宗旨。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维护,日常生活中应与邻为善、与邻为德,本着睦邻友好、以和为贵的精神为自己、为他人营造和谐安宁的居住生活环境。对侯老汉在公共场所随意丢弃垃圾,小张发生争执后不能礼让老年人的行为,法院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