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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情却起诉离婚,法院:驳回!
作者:张向楠  发布时间:2022-08-08 15:17:42 打印 字号: | |

一、案情简介

小花与小刚经人介绍相识,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婚后感情一直不错,家庭收入及支出均由小花负责。近几年来,小花通过众多网贷平台,以及多家银行信用卡借款消费产生大额欠款。因疫情导致家庭收入减少,债务问题凸显,双方及家人在债务处理问题上发生分歧,为解决债务负担问题,小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小刚虽同意离婚,但亦表示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刚开始得知债务时也认为双方还年轻可以一起还,后因小花家人的态度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小刚不能接受,双方产生矛盾。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执意离婚不妥,因此判决驳回小花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提示

婚姻的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本案中,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小花与小刚婚后共同生活十余年且育有一女,双方感情基础很好,现二人因未能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感情,但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因此未准许双方离婚。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还是应当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携手营造和睦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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