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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观剧 | 看《风吹半夏》,向家暴说NO
  发布时间:2022-12-26 19:27:18 打印 字号: | |



由赵丽颖、李光洁等主演的影视剧《风吹半夏》热播,该剧讲述了上世纪90年代里,以许半夏为主的众中小企业家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奔流涌动、探索创新的故事。既有感人肺腑的人间冷暖,也有利益纠葛的商场纷争,以主人公们的蜕变成长,折射着时代的变迁,热度持续居高不下。

剧中许半夏在目睹丈夫出轨怒赶其出门时遭到家暴,被王全拳打脚踢甚至掐脖子警告,好在童骁勇骑及时赶到,只是护姐心切的童骁骑直接将王泉重伤,导致自己入狱5年。法律人看到这里为童骁骑感到不值,为了惩治渣男丢失五年青春,只因未能知法。那么面对出轨且家暴的王全,徐半夏如何用法律正确惩治?

首先是尽量避免冲突,寻求外援。双方力量悬殊,直接硬刚受伤的还是自己,所以第一要务是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可以通过向外求助,必要时直接拨打110。所有的110报案都会在系统中有所记录,然后分配到相应辖区派出所,避免因为一些地方上认为情况不紧急怠于出警。电话中要明确案发具体地点,条件允许的要描述伤情并及时就医。

其次就是要善用法律保障利益,注意取证。向医生如实陈述受伤事实,保存好病例资料、诊断证明等。脱困后对伤情、家暴现场等进行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局告诫书。造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会实施行政拘留。家暴事件要注意务必以书面形式的赔礼道歉或保证作为结束。家暴是离婚的法定理由,证实家暴便可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得到支持,且施暴方既是过错方原则上也不适宜抚养子女,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上被施暴者都可得到照顾。如果决定结束婚姻,此时应尽快收集证据,掌握家庭财产情况,在之后的离婚诉讼中掌握主动权。

最后要保持理智、清醒。即使有亲朋在场可以提供帮助也应该是在保证已方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保留有利证据。大可不必为了泄愤将对方打伤,轻的起不到威慑作用,重了则构成故意伤害,反而要受法律制裁。所以,面对施暴者,应当理性应对,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积极寻求家人、朋友、警察的帮助。

此外还要知道,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地可以是自己居住地法院、对方居住地法院、家暴发生地法院,一般而言自己居住地法院会更有利于保护令的执行。



法官说法


家庭暴力这个话题曾一度被人们认为是别人家的“家务事”而不闻不问,但因为家暴引发的家庭惨剧一再刺痛人心,反家庭暴力开始逐渐被关注。2016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使反家暴工作有法可依。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保护令案件适用若干为题的规定》进一步解释实践中如何及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关于家庭暴力还有这些法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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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认定

从法理上来说,家庭暴力的本质是一种侵权行为,但是考虑到,这种伤害行为是发生在具有夫妻关系的两者之间,故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与一般的侵权行为的认定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家庭暴力至少需要满足3个条件:

一是有具体伤害的行为。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了侵犯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殴打、诽谤、捆绑、禁闭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跟踪、骚扰,还包括间接家庭暴力行为,即雇用家庭以外的第三人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也可以是消极的作为,如使受害人挨冻、受饿、不准进门、有病不给治疗等。

二是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即程度上要至少达到轻微伤以上,或在在时间上要具有延续性。这是由于侵权行为发生在夫妻之间,为了避免家庭暴力概念过于宽泛的使用,导致社会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同时也为了区别家庭暴力与一般的夫妻争吵,故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一般需要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三是当事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家庭暴力主观上一定是故意的,即施暴人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对于双方发生争执,一方一时失手将另一方打伤或者在双方推搡中,一方不慎摔倒致伤,此时若能证明加害方是出于过失心理的,一般不认定为是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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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的主体

由于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是家庭成员,施暴地点一般也是在家中,其具有的隐蔽性使管制存在一定困难。所以反家庭暴力应该是国家、社会及每个家庭、公民的责任。具体包括政府部门、社区街道、社会组织、邻里家庭成员等。同时,对于各级人民政府也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基于必要经费保障。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民事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申请人可以是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受害人。若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受强制、威胁等无法申请的,可以由当事人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代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采取措施包括: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家暴是婚姻中最威胁人身安全的一种,面对家暴我们都要勇敢站出来,用正确的方法,对它说“NO”。



撰稿:宋君杰

本文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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