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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关于每名人民陪审员2023年度参审数量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5:55:01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每名人民陪审员2023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向社会公告如下:

每名人民陪审员2023年度参加审判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2023年2月8日


 
责任编辑: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