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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历坑记之逃不掉的“背户车”宿命
作者:平谷法院  发布时间:2023-07-28 16:34:17 打印 字号: | |




“背户车”并非是法律上的称呼,是对可正常使用但无法过户登记至消费者名下的车辆的一个统称,因不走过户手续、直接开走、便宜方便的特质,满足了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背户车因不能过户法律风险较大,无法对抗有物权登记的善意第三人。如大白买到的含抵押的背户车,可能在使用过程中就“不翼而飞”,而大白非车辆的所有权人,无法对抗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只能通过其他方式维护权益。如提起诉讼,双方买卖合同可能存在两种情形:1.合同无效,例如无北京购车指标的情况下买卖京牌车,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扰乱了北京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公共秩序,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均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即使合同有效,也可能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解除合同,但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大白额外支出的维修费,如无法证明系因车辆出卖时的质量问题支出,所支付的款项无法全额追回。在此种买卖合同中,购买者经常会面临难以确认卖方身份、举证难、追索难、执行难等问题。

因此,普通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途径购车,并依法登记或过户,切莫因图一时便宜而带来无穷后患,甚至落得车财两空的下场。



 
来源:平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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