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在新的征程上,如何更好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
在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之际,如何更好地助力青年成长成才,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发挥法治在护航青年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平谷法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号声嘹亮·谋新篇
与辖区内公司召开诉源治理座谈会
截至2023年9月,平谷区连续7个季度经济增速位列全市第一,经济发展势头迅猛。然而一些青年创业者却在“不懂法”上吃了亏,经营的企业因发生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案件而影响正常经营,无法紧跟全区快速发展步伐。
如何延伸司法职能帮助青年创业者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平谷法院东高村法庭接下了这份沉甸甸的任务。作为青年文明号集体,东高村法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普法宣传模式,开展了多次面向学生、青年军人等的普法活动,还与辖区内多家大型企业、物流园区管委会、镇政府等开展了多次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座谈会,在服务和保障青年成长成才,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青年工作优势。经过多次讨论、磋商,设立一个面向创业青年的普法驿站的计划逐渐成形。
平谷法院东高村法庭负责人万里宏介绍,东高村法庭作为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在发挥青年力量、服务青年发展上始终积极主动作为,发挥自身作用。设立普法驿站是东高村法庭吹响青年文明号冲锋号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用及时高效的普法形式响应法治建设的新举措。
东高村法庭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
驿站落成·迎青年
11月7日下午,平谷法院联合平谷团区委在钨丝邦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体举办了普法驿站设立仪式,平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晓蓉,平谷团区委副书记王巧楠为普法驿站揭牌。平谷区人大代表、青年创业者代表张海龙,平谷团区委副书记刘佳音,平谷区青年创业协会会长熊宇金,平谷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扬,平谷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朱政,平谷法院东高村法庭负责人万里宏,平谷法院青年干警代表及平谷区青年创业者代表等参加活动。
普法驿站设立在一处老旧厂房改造的办公园区中,该园区近年来有多个青年创业企业入驻,让这里焕发了新的生机。活动当天青年们的到来,更让这里充满了青春活力。一位到场参加活动的创业者说到,“我们创业青年富有活力、充满干劲儿,但创业过程中更需要法律保障,这次法院设立的普法驿站,让我们青年创业者能更方便地获得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法律知识,为我们创业保驾护航。”
平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晓蓉
平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晓蓉介绍,该普法驿站是平谷法院首个直面创业青年的普法宣传阵地,开通后,将设立法律服务点、摆放普法资料架,并陆续启动现场咨询、法治授课、线上问答、结对共建、巡回审判五项工程。为青年创业者在注册登记、招聘用人、合法经营、依法维权、风险规避等方面提供“一点多线”式普法服务。
欢聚一堂·话担当
揭牌仪式后,活动现场的青年创业者代表和法院青年干警代表围绕如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平谷区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展开了交流,以平谷区青年创业协会会长、北京端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总裁熊宇金,平谷区青年创业协会秘书长、北京兴谷泉酒业总经理王超尘等为代表的十余位创业者依次分享了自己的奋斗经历和心路历程。东高村法庭负责人万里宏进行了题为“最是磨砺韧初心”的宣讲,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朱政、东高村法庭副庭长李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组组长王婷婷、综合办公室新入职干警侯欣宇也分享了自己的工作感悟和未来展望。出席活动的青年创业者和法院青年干警,在交流中展现出为高大尚平谷建设贡献青年力量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致表示将在奋进新征程中展现青年担当。
平谷团区委副书记刘佳音
平谷团区委副书记刘佳音表示,近年来,团区委和区法院密切联络,积极为平谷区青年发展出谋划策、提供支持,探索为平谷区发展发挥青年优势、贡献青年力量的新模式。此次联合设立普法驿站,将及时满足青年创业者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需求,为青年之间的交流沟通创造新的契机。相信今后随着团区委和区法院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也将为高大尚平谷建设贡献更多青年智慧、青年力量。
务实笃行·助发展
活动最后一个环节,东高村法庭负责人万里宏和民二庭法官助理胡适兰将一份份精心准备的《惠企诉讼服务一本通》送到了青年创业者手中。根据前期问卷调查结果,平谷法院将青年创业者最关心的四部分内容汇编成册,分别是“12368热线职能介绍”、“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使用手册-当事人”、“文书模版”、“典型案例”,让青年创业者对便民诉讼服务更了解、更熟悉,指导和帮助他们更好地预防风险、处理风险、化解风险。
现场还对青年创业者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与会青年创业者代表踊跃提问,万里宏对于试用期期限、未缴纳社保需承担的责任、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效力、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背靠背合同性质等进行了清晰、易懂的答复,让在场青年创业者学习到干货满满的法律知识。同时万里宏对于企业经营中的社保缴纳、安全保障等的重要性作出强调,为青年创业者合规经营、安全创业进行了提醒和指引。
法律小问答
问:员工不配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出了工伤企业还需要赔偿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律责任。结合上述规定可知,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劳动者原因而免除。
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赔偿职工的相应损失。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如职工不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积极敦促职工履行配合义务,否则应及时采取解除劳动关系等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发生。
代表委员点评
平谷区人大代表,北京乡博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绿谷塔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年创业者张海龙:此次团区委和区法院设立普法驿站,帮助青年创业者和法律有了更近距离的接触,青年创业者只有更懂法,才能在企业经营和事业发展中保障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未来有更长足的发展。希望区青创协会通过普法驿站的设立进一步丰富内核,更好地满足青年创业者的法律需求。同时也希望通过之后更广泛地交流让我们青年更自信自强,更好地建设高大尚平谷,更好地建设法治强国、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