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悬赏公告一
悬赏时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
执行案号:(2020)京0117执3179号
执行依据:(2020)京0117民初2118号
执行标的总额:26.5252万元及利息;
未执行到位标的金额:26.4252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施涞春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并执行到位的,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层接待处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北京市平谷区谷丰路196号平谷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89966750、89966738。
悬赏公告期间及悬赏金兑付时限:
悬赏公告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止。有关人员在上述悬赏公告期间内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悬赏金于法院收到执行款后由申请执行人向其兑付。
悬赏公告二
悬赏时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
执行案号:(2021)京0117执2001号;
执行依据:(2020)京0117民初396号;
执行标的总额:6.2878万元及利息;
未执行到位标的金额:6.2878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唐小林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并执行到位的,给予赏金200元予以奖励。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层接待处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北京市平谷区谷丰路196号平谷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89966750、89966738。
悬赏公告期间及悬赏金兑付时限:
悬赏公告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止。有关人员在上述悬赏公告期间内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悬赏金于法院收到执行款后由申请执行人向其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