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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奏响3·15普法活动三部曲
  发布时间:2024-03-29 10:32:33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贯彻落实平谷区“消费新时尚”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帮助经营者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理念,助力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平谷法院东高村人民法庭开展了系列普法活动。



广播进万家

打响3·15普法前奏曲


3月13日上午,东高村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陈泽璐应邀录制平谷人民广播电台节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进行介绍。围绕三倍赔偿责任、网络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问题、食品十倍赔偿以及知假买假四个方面,对于案件情况、法律规定、判罚依据等进行了全面介绍。提示广大消费者应加强辨别力、增强维权意识。



多部门联动

谱写法治宣传交响曲


3月15日上午,东高村法庭联合民一庭、政治部开展支部共建,前往北大市场参加由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主办的普法宣传活动,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等多部门参加,活动吸引众多市民参与。活动中我院干警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分发宣传手册、普法文创产品300余份,并为前来咨询消费维权的群众进行了细致解答。



普法大讲堂

奏响司法服务暖心曲


3月15日下午,为更好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其防骗鉴假能力。东高村人民法庭副庭长李辉应邀前往平谷区老干部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讲座。李辉法官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围绕消费防骗、鉴假维权、争议解决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引导退休干部增强防骗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讲座结束后,李辉法官就退休干部提出的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案件1:欺诈消费者三倍赔偿

年逾七十的王某经人介绍加入某公司的产品销售微信群中,公司的工作人员不断在微信群中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一款被称为光量子芯片医用冷敷贴的产品,称该产品是经核准的国家一类医疗器械,能够在人体内发射能量,达到抗衰老、预防疾病和调理身体的目的。同时工作人员以赠送礼物等方式诱导王某及年近八十岁的杨某多次线下免费体验,后两人各花费27 760元购买这款产品。

但是事实上,国家核准的该冷敷贴适用范围仅为物理退热、冷敷理疗功能,且所谓的光量子芯片仅为经多次申请未被国家核准的未注册商标,两人在使用后亦未感觉到效果,故两人要求该公司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本案中的医疗冷敷贴属于监管部门备案管理的医疗器械,而该公司所称产品中含有光量子芯片与该产品在监管部门备案信息的产品描述并不一致,且该产品所备案认可的只有冷敷贴的一般性能。工作人员所宣传的能够修复受损的、病变的、衰老的细胞等功效并未经过核准或认可。仅仅是为了吸引渴望健康的老年人群体购买。

故应当认定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应当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损失。


案件2:理疗治疗疑难杂症,没有效果能退钱吗?

艾女士发现某保健中心宣传其拥有祖传秘方能治疗癌症等疑难杂症,承诺一个疗程即可将癌细胞消灭,且该保健中心在宣传名片中载有“已攻克帕金森、脑瘫、癌症、糖尿病……”等内容,艾女士对此信以为真,便在该保健中心接受了一个月左右的理疗保健治疗,主要包括温汤、火炕、安抚按摩、用餐,其间共交纳费用3万元。没想到经过一个月所谓“治疗”,其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开始恶化,后去医院就诊症状才得到控制。


【判决结果】

案件中的保健中心在对外宣传中存在夸大宣传的不当行为,但艾女士作为有认知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所接受的服务应当有所认知,保健中心也向艾女士提供了相应服务。最终,法院判决保健中心返还部分服务费。


案件3:“奇效洗手液”

张女士的一个朋友,向他推销一种洗手液,说这种洗手液能够治疗张女士脖子上长的一种肉瘤,我们也叫瘊子。这个张女士因为长了几个瘊子觉得不美观,也很烦恼,听朋友一说立刻就买了几瓶来用,涂了几次觉得不舒服,这个朋友告诉他没问题没继续用,用牙膏、面霜抹一抹,顶一阵子就过去了,过了几天她实在觉得不行,疼,皮肤溃烂,赶紧去医院救治,最终诊断为接触性皮炎,皮肤感染,跑了平谷医院、积水潭医院、北京医院等好几家医院才勉强控制住。这个朋友最终才说他自己没用过,在一个叫“神马”商城上代销的,销售出去多少他有提成等等。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他这个朋友对张女士的损失具有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张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疾病需要去正规的医疗机构治疗,而不是轻信他人的不实宣传,对自己的损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下一步,平谷法院将继续对标高大尚平谷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发挥司法能动性,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平谷法院
责任编辑:平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