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要求下,企业面临着转型升级、效益波动等客观情况变化的压力,与此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迅速扩大,传统劳动关系和劳动形式也受到较大冲击。如何平衡企业与员工双方的利益,在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优化营商环境是新经济形势下必须关注的课题。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4月29日,平谷法院召开“新经济形势下劳动争议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并发布五则典型案例。北京市政协委员赵一凡、平谷区人大代表王丽娟到场参加通报会。
据平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晓蓉介绍,该院近年来审理的劳动争议类案件呈现出争议较大,处理难度增加,普遍存在复合诉请且纠纷发生的行业较为集中等特点。考虑到案件不仅关乎劳动者个人权益保护也关系着企业发展的前途命运,在案件审理中,平谷法院探索充分发挥多方联络作用,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加强裁审衔接,建立完善裁审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重点案件通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与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建立劳动争议案件信息联络机制,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开拓审判思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应对各类型劳动争议案件的业务能力;与企业工会设立普法联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与劳动者密切联系的优势的积极作用,依托普法驿站、京法巡回讲堂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使企业和劳动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
围绕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原因,平谷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晓明介绍,新经济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既有宏观经济形势和劳动市场变革的现实因素,也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增强等诱因。“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劳动者理性维权,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只有双方共同发力,才能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助于在良性循环下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李晓明说。
通报会上,平谷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东杰发布五则典型案例。对新经济形势下企业如何合法用工、劳动者如何合理合法主张权利进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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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基本支撑。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对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文化昂扬向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今后,平谷法院将继续深入研判涉新经济形势下的劳动争议案件,与社会各界加强沟通,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王晓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