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谷法院民一庭刘洁法官审结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原、被告系前后邻居,2024年4月,原告从被告房屋后经过时,不慎被从被告房屋二楼掉落的腻子干砸中头部和肩部,原告起诉要被告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之初,被告坚决不同意原告诉求并拒绝调解,声称原告所支出的部分医疗费与本案无关,系为治疗高血压而支出。
考虑到双方系多年友邻,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刘洁法官从和谐睦邻的角度出发,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剖析法律关系、阐明法理,并着重化解双方心结和积怨,做足了调解工作。
在刘洁法官的多次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当庭支付原告赔偿款并握手言和。双方均感谢法官的调解工作,并表示今后将相互包容,和睦共处。
刘洁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审判实践工作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